江苏海洋大学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官网中国语言文学(050100)和新闻与传播(055200)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接受调剂。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江苏省招生政策和规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官网实际,制定研究生调剂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要求
(一)调剂复试要求
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公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A类考生标准,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其他调剂要求。
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200%。
(二)调剂复试安排
2025年4月8日(星期二)8:30-17:30 建立调剂考生QQ群,通知考生考试安排。
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8:30-11:30 考生报到与调剂复试资格审查(文渊南楼227),通知笔试考场和面试集中地点。
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14:30-16:30 考生笔试, 16:30-17:00考生现场抽签确定明天的面试顺序,学习面试注意事项等。
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8:30-18:30 考生面试(按抽签顺序)
(三)调剂复试方式
调剂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二、调剂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于正式复试前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于正式复试前按照以下要求完成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并扫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档上传到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sys.jou.edu.cn/yzbm),在现场报到时将所有材料原件提交给学院查验:
1.诚信复试承诺书(https://yz.jou.edu.cn/info/2081/1228.htm) 。
2.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3.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4. 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 网上确认时被报考点或初试考试前被招生单位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地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6. 思想政治考核表。所有考生应提交“江苏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https://yz.jou.edu.cn/info/2081/1095.htm),思想政治考核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
7. 考生大学期间历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毕业论文(设计)、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据实提供。
8.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交定向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https://yz.jou.edu.cn/info/2081/1223.htm)。
9. 考生确实因为特殊原因暂时不能提供的个别材料,需提前将纸质说明扫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档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复试后尽快补交相应的有效纸质材料。
三、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包括专业课笔试环节和面试环节。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180分为及格。
1.专业课笔试环节(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已在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
2.面试环节(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包括专业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外语水平测试由外语介绍和专业短文翻译组成,满分30分。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进行考核,满分170分。
四、录取
(一)综合总成绩计算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5+(复试总成绩×0.4)/3。
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录取原则
1. 各专业按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来排定名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课、加试科目笔试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6)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或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8)经查实,在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于2025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三)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五、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将在学院网站或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所有录取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并公开。
(一)复试方案在学院官网上公布,通知考生按时参加复试。
(二)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由学院在网上公布。
八、咨询、申诉与监督
学院将复试细则、复试名单和复试结果等信息,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咨询。考生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官网提出申诉意见。
申诉电话: 0518-85895543,电子邮箱:jou_wfxy@163.com,联系人:孙老师。
申诉人对学院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研究生院申诉,申诉电话:0518-85895243,电子邮箱: yisc@jou.edu .cn,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文达楼502室。
九、其他事项
(一)本细则如有与学校复试文件相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二)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文法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三)本细则由江苏海洋大学文法学院负责解释。